一、刑事检察工作
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,审结案件1件1人,审结率为100%;起诉1件1人,起诉率为100%。
适用认罪认罚1人,适用率为100%;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100%。
二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
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2件,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件,检察建议(行政)1件。
三、控告、申诉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
接待群众来访1件3人,来电1次,均为法律咨询,录入信访系统并做7日结果性答复。
组织开展简易听证2件,上门听证1件。
四、其他数据
1. 刑事“案-件比”为1。
2. 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共计4件。
3.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。
4.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。